暴露虞慧季是犯人身份。警方到達現場之後查看現場,見前後皆無犯人離開的痕跡,必然會調查房子的警報系統,若是發現感應裝置被關掉,必然會疑心知曉密碼的兩人——黃士煜和虞慧季。黃士煜擁有無可辯解&nbp;的不在場證明,那一整天他都在和別人洽談業務。而虞慧季的不在場證明就顯得微妙。除了一點五十在眾人面前現身了一會,其餘時間都待在畫室內。進入畫室吩咐其他人不要進去打攪她也是十分可以的行為。這對於她來說大大不妙。
於是製造出——犯人未從離開的想法出現了。告訴保姆離開的方法之後,虞慧季在當天回來時,趁我們不注意把保姆打開的窗戶關上,由於是她的家中,窗把手上留有她的指紋不足為奇。之後再上樓,開啟被關閉的圍牆上的感應器。這樣就做出了一個密室。警方人員會對這個密室大為關注,在這上面耗費許多心思,這樣讓人們忽視掉犯人為何吃掉或者帶走蛋糕上的糖果這個問題。
這就是目前我對於這個事件的最新看法。解釋了案件中所有的矛盾和不解因素。只不過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指認她們,最關鍵的那副畫估計已經被藏起來,說不定銷毀了。它已經不能再出現在世人面前,一旦丟失遺棄,就會惹的人懷疑拿走它又扔掉是為何,接着進階到對動機的懷疑。讓它消失是最明智的選擇。
呼,寫了好長一段,眼睛又干又澀,可惜沒備眼藥水。閉上眼冥思會,耳邊響起了閉館時的鈴聲。哦,已經呆了這麼長時間,期間只做了一件事,全然忘記來這裏是為了學習。投入到案件分析中太過於沉迷,忽視現實中時間流逝。
好了我這邊「超長日記」到此為止。接下來,到了明天我該去做寫什麼呢?跑去專案組噼里啪啦發表一通意見還是和白奕商量好一起去探探那兩人的口風·······
不管怎麼做一定要讓真相水落石出。既然我遇見了這件事,那在冥冥之中就是上天對我提出的問題,讓我來解答。我一定要見證真相大白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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